作者: 股票群 浏览21次 更新时间:2021-04-05 18:07
股市常用术语部分
(1)收盘价:股票在交易日内最后一笔成交的价格。
(2)最高价:股票在交易日内最高的成交价格。
(3)最低价:股票在交易日内最低的成交价格。
(4)涨、跌停板:政府为安定股市,不致暴涨暴跌,限定每种股票上涨与下跌的幅度,各为该股 票前一交易日收盘价上下 5%。如前一日收盘价为 10 元,则次日涨停板价为 10.5 元,跌停板价为 9.5 元。但是新上市股票,或除权股票,可以涨两个停板,但必须是开盘价即涨停,然后再涨一个停板。
(5)除息:股票前一日收盘价,减去上市公司要发放的股息,叫做除息。除息前如收盘价为 10.5 元的股票,配现金股息 0.5 元,除息当日参考报价为 10 元。按照政府的规定,股票停止过户的前一 日为“除息交易基准日”,在该日以后买进者,不能享受公司配发的现金股息(详情请参阅第十章 第八节除息篇)。
(6)填息:除息后股价上升,将除息的差价补回,即为填息。如除息前一日收盘价为 10.5 元,配 息 0.5 元,除息参考报价为 10 元,除息后,股价上升,重返 10.5 元以上,就是填息。
(7)含息、含权:凡是有现金股息的股票,尚未除息,即为含息。凡是有股利的股票,尚未除权, 即为含权。
(8)除权:股票除权日前一日收盘价,按照除权公式,减去含权差价,即为除权。除权分为无偿 配股、有偿配股,以及有偿与无偿同时除权(详情参阅第十章第九节除权篇)
(9)填权:除权后股价上升,将除权差价补回,即为填权。
(10)增资:上市公司为业务需要或改善财务结构,办理增资,即提高资本额。增资分为现金增资 (即有偿配股),及盈余或公积转赠资(即无偿配股)。现金增资需按照票面交纳股款。盈余或公 积转增资无需股东出钱,只要按规定过户,即可获得增资股。
(11)溢价:上市公司获得证管会的核准,以高于面额的价格办理公开承销,或者是已上市的公司 以高于面额的价格办理现金增资,即为溢价。
(12)交割:投资人买进股票后应交现金,卖出股票应交股票。买进者在交现金后之次日向证券公 司领回股票。卖出股票者在交股票之当日,由证券公司出其支票给客户。如交割的股票有问题,买 进者有损失,由证券公司负全责。
(13)余额交割:投资人在证券公司同一天买卖相同的股票,可以抵冲,如果买卖的股数相同,就不必拿出股票,或领回股票,但是差价应办交割。投资人低价买进,后来高价卖出,或者先高价卖 出,当日低价补回,其间之差价,就归买卖股票的投资人所有,反之则由投资人交纳差价给证券公 司。这种行为俗称“抢帽子”。如果当天买卖抵冲后,还有余额,即卖出多于买进,即应交股票; 买进多于卖出,即应交现金领回股票。这就是余额交割。证券公司之间每日在证券交易所清算组内 办交割,即采余额交割。
(14)全额交割:就是规定客户个人当天的买卖不能抵冲,受委托证券公司对甲、乙两客户的买卖 也不能自行冲抵,必须由经纪商把客户每笔买卖的股票与现金收集,送到交易所清算组交割。证管 会重整对公司或发生重大问题的公司,规定必须实施全额交割。如裕成、大明、和信兴、宝隆、丸 亿、中信、裕和、大中、合发、津津等股。即投资人卖出 1 万股大明股,然后在当天再买进 1 万股 大明股,或者前买进后卖出,不能抵冲,投资人必须在次日办交割,交出 1 万股大明股,并且再交 买进 1 万股大明股所需的钱。
注:以上文字摘抄于张龄松的《股票操作学》。